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负责人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浏览:时间:2026-05-08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升财务工作专业化水平,适应学院事业发展和内部控制管理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处负责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财务处负责人,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财务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学院财务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

2.负责编制学院年度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分析财务状况;

3.负责统筹资金调度,审核会计核算工作,确保符合高校会计制度及民航局相关规定;

4.负责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财务风险防控,配合上级审计与检查工作;

5.负责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及财务人员队伍建设;

6.负责对接财政、税务、银行及上级主管部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

1.学历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等相关专业背景;

2.职称资格: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注册会计师(CPA)资格者优先;

3.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且在国央企、事业单位或大中型企业财务部门担任副职及以上职务满2年;

4.业务能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民航或高校财务管理制度及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要求,有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5.综合素质:具备宏观战略思维,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5.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zzb@shcac.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职称/资格”。

报名材料: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财务处负责人报名表》(附件1);

个人简历;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近三年工作总结及对财务处副处长岗位的工作设想(2000字以内)。

(二)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测评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竞聘演讲+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应聘者进行10分钟竞聘演讲,随后接受评委提问答辩。面试小组由学院领导、财务专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确定考察对象。学院成立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延伸考察等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及岗位匹配度。同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询个人征信及无犯罪记录等。

(五)体检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

学院党委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院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及上海市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职级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1-34693217(学院纪委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21-34693213

电子邮箱:zzb@shcac.edu.cn

附件:

1.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财务处负责人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