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一所面向行业,致力于培养服务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的高职院校。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院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主页:https://www.shcac.edu.cn。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要求;
5.热爱高校工作,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9.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有关证明材料。
10.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型人才荣誉或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及职称要求;
11.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各级公职人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记录以及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规定,存在不适宜报考学校教职员工相关岗位情形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岗位设置、招聘人数及要求
部门 |
岗位 |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
人数 |
要求 |
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工会办公室) |
宣传干事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新闻传播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正式党员;需具备相关新闻宣传工作经验或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和管理经验 |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助理 |
不限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正式党员 |
发展规划处 |
助理 |
不限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熟悉采购流程和法律法规,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财务处 |
收入成本核算会计 |
财经、工商类专业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熟悉《政府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规,掌握成本核算方法;熟练使用财务及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 |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助理 |
不限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 |
科研处(培训管理处) |
科研助理 |
不限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 |
后勤保障处 |
保健站医护人员(临床医生) |
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限内科/全科),医师定期考核合格;具备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能胜任夜间值班;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应急处突能力;熟悉运用办公软件;备注:工作地点为浦东校区 |
招生就业中心 |
武装助理 |
不限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正式党员;有军队服役经历(含义务兵)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学生工作处 |
专职辅导员 |
不限 |
5 |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正式党员 |
思政辅导员 |
不限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一定的文字撰写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学生工作经验、文艺特长的优先 |
民航运输学院 |
民航商务教研室教师 |
民航交通运输管理等相关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 |
航空旅游服务教研室 |
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 |
民航乘务学院 |
客舱管理教研室教师 |
临床医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具有民航乘务员工作经历或者医院、急救中心等行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
民航空保教研室教师 |
法学(刑法、国际法等方向)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具有较好的实践和教学能力,擅长新领域的学习和研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
空港管理学院 |
运行管理教研室教师 |
形体、舞蹈、表演等相关艺术类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有相关礼仪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有从事礼仪培训经历的优先 |
科研助理 |
理工科类相关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 |
飞机制造与维修学院 |
飞机机电教研室教师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工程、航空发动机等相关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 |
航空航天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 |
飞机电子教研室教师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工程、航空电子等相关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 |
飞机结构教研室教师 |
复合材料、航空航天复材等相关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 |
飞机制造教研室教师 |
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等相关专业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 |
机电实训教研室实训教师 |
航空航天工程(飞行器设计、飞行器动力工程、航空维修工程)、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持有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有飞机机电、电子等工作岗位5年以上维修工作经历 |
制造实训教研室实训教师 |
机械制造、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钳工或机加工类职业等级证书优先 |
电子实训教研室实训教师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电一体化、仪器仪表与测量技术等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电工电子相关职业证书中级及以上等级;具有实训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实训实验室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具备良好的工具设备维护和管理能力 |
科研助理 |
理工科类相关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 |
通用航空与无人机学院 |
通航教研室教师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自动控制工程、嵌入式系统、通信与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有eVTOL、无人机飞控系统设计开发经验者优先 |
无人机教研室教师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通信与网络工程、遥感技术及无人机相关专业 |
3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有无人机操控员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通航实训教师 |
通航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基础执照(通航执照更优),需具备5年及以上通航/民航维修工作经历,熟悉直升机原理,掌握直升机部件及发动机拆装、调试等技能 |
无人机实训教师 |
无人机相关专业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持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超视距及以上,教员更优),需具备无人机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经历,有测绘经验优先,熟悉无人机系统原理,掌握无人机操控、拆装、调试等技能 |
公共基础学院 |
外语教研室教师 |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等相关专业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专任教师 |
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 |
3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中共正式党员 |
准军事化管理与体育学院 |
体育教研室教师 |
体育学等相关专业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体育教育相关专业背景;须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运动水平,或曾获单项比赛全国前3名、集体比赛全国前8名;熟练掌握2门以上运动技能 |
备注:以上人员聘用形式为学校院内编制,若最终聘用人员为学院重点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通过试用期转正考核后,经学院综合研究可转为事业编制。
三、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以及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scachr@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姓名”。
①本人身份证;
②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尚未取得,请提供学籍证明等材料)、职称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留学经历等材料。有留学经历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各阶段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③反映本人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的代表性成果:如主要代表性论著(题目、排名、日期以及被国际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检索号和影响因子等)、主要研究成果(项目来源、经费和排名)、重要获奖(奖励机构、年度和排名)以及论著或论文;
④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等证明材料;
⑤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如在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
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安排面试考核。
4.考核
考核分为岗位测试和综合面谈。
岗位测试主要测试岗位职业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教师岗位测试包含试讲。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
综合面谈主要测试岗位综合素质,由人事处组织实施,方式为述职和答辩。学院根据岗位测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序,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谈人选;其中,符合岗位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或某些特殊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受1:3比例限制。
5.体检及心理测试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三方机构安排心理测试,认定测试结果。
6.考察
人事处对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应聘资格的真实性、档案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7.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人事处将考察合格人员上报学院,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徐汇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浦东校区)
2.联系人
赵老师、刘老师,电话:021-64667688
3.举报与投诉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1-34693217
附件:《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6年1月29日